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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阳市推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援值班工作制度化
发布时间:2013年05月23日作者:枣阳市司法局
为深入贯彻国务院《法律援助条例》和《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》,充分调动全市律师、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性,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,更好地履行律师、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,近年来枣阳市司法局坚持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,轮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义务咨询值班活动,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,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一是精心筛选值班人员。二是坚持轮流值班制度。三是严格执行值班纪律。四是实行实习律师学分制。五是给予适当经济补贴。六是严格落实奖惩规定。
据统计,近年来枣阳市司法局先后组织律师、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值班1000多次,接待人民群众5000多人次,提供法律咨询10000多人次,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多件,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。